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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起,商标注册证加盖国家知识产权局印章


来源:衡水沣云社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作者:衡水代理注册商标    本页关键词:商标注册证 商标注册 衡水商标注册代办 代办衡水商标申请

随着国务院机构改革进程的进一步深入,知识产权管理也进一步加大协同力度。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公告,将从6月8日起,商标注册证改为加盖“国家知识产权局”印章。


此举进一步说明重组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协同工作进程已经实现进一步的深入,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商标专利的协同统一管理,将进一步促进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蓬勃发展,以下是通知全文。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二六七号

  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及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要求,重新组建后的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的注册登记和行政裁决等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完成转隶工作。为保证机构改革过渡期间相关工作平稳有序、正常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8年6月8日零时起,商标注册证加盖“国家知识产权局”印章;商标申请、受理、审查、异议、评审及行政诉讼等程序中的流程及文书格式暂不改变,相关文书加盖原机构印章作为代章;商标行政复议流程及文书格式暂不改变,相关文书加盖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专用章。

  二、自2018年6月8日零时起,原产地地理标志的受理、批准及核准公告加盖“国家知识产权局”印章。

  三、自2018年6月8日零时起,专利证书加盖“国家知识产权局”印章;专利申请、受理、审查、复审、无效宣告、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等程序中的流程及文书格式暂不改变,相关文书加盖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应业务用章。

  四、自2018年6月8日零时起,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加盖“国家知识产权局”印章;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受理、审查、登记及撤销等程序中的流程及文书格式暂不改变,相关文书加盖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应业务用章。

  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总体进度安排,过渡期结束后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8年5月28日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